为了准确展示汶上莲花湖湿地的优美风貌,全面打造莲花湖湿地生态旅游的整体形象,提高园区旅游知名度、美誉度和认同感,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莲花湖湿地形象标识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作品的要求和标准
1、充分体现莲花湖湿地的地理、历史、文化特色,突出休闲度假、体验参与、文化启迪、修身养性等特点。
2、主题突出,创意独特,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;简洁醒目,构图新颖,图案清晰,具有亲和力;内涵丰富,寓意贴切,识别性强,通用性强,适用于旅游宣传、招商引资和多种场合、载体上使用。
二、征集时间: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参与方式
1、应征稿件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,注明“形象标识征集”字样,并写清投稿人姓名、单位、住址、联系电话。
来稿请寄:山东省汶上县莲花湖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(收)
电子邮箱:ws7829996@126.com
联系电话:0537-7829996
2、应征稿件统一为A4规格,并用简练文字说明设计构思、寓意、创意。电子稿件应为JPG或BMP格式,分辨率为300dpi以上,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。
3、投稿人须附作者原创声明文件一份,投稿人身份说明(指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)不得在设计图稿中出现,须另附书面说明。
四、评选和奖励办法
汶上县莲花湖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将以公正、公平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,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、网络上进行公布。此次活动设形象标识采用奖1件,奖金5000元,入围奖3件,奖金各1000元(以上税金由获奖者自缴)。
五、其他事项
1、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,且未发表过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作品。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,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,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。
2、形象标识一经采用,汶上县莲花湖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利,有权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。
3、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,以先投稿者为准(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)。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,请自留底稿。
4、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汶上县莲花湖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所有。
汶上县莲花湖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
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七日